婚後第一次回越南娘家是我們過去;過一段時間,通常會換成另一個方向——娘家的人想來台灣看看女兒住的地方。
這件事要處理的比回娘家更多,而且不是訂了機票就會成行。
先說明:本文不寫任何金額、天數與文件清單細節。簽證的要件與財力認定會調整,寫死會害人照過期資訊準備。以下只講方向,實際申請請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駐外館處的公告為準。
一、簽證:這一關比多數人以為的難
娘家的人要來台灣,一般是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,由在台灣的家屬出具邀請相關文件。
要先建立一個正確的認知:審查的對象是申請人,不是邀請人。
換句話說,重點不是「台灣這邊的女兒女婿有多可靠」,而是審查單位能不能相信這個人會回去。所以他們看的是申請人在當地的工作、家庭、經濟狀況——那些構成「回去的理由」。
這也是為什麼沒有人能保證一定過。如果有人跟你說「交給我一定辦得下來」,那句話本身就有問題。
二、文件要前後一致
這是最常見、也最可惜的失分。
申請人填的資料、邀請文件上寫的關係、以及當地文件上的姓名拼法,三者必須對得起來。只要有一項對不上,審查單位就無法確認是同一件事。
姓名拼法尤其要注意——越南姓名的結構與轉寫本來就容易出錯,而娘家長輩的證件可能是很多年前核發的,拼法與現在不同。申請前先把所有文件攤開來對一次,比事後補件快得多。
三、誰出錢,要先講清楚
機票、住宿、在台灣的花費——這些加起來不少,而且不講清楚就會變成誤會的來源。
兩種常見的摩擦:
- 台灣這邊以為「他們自己會準備」,娘家那邊以為「女婿會處理」
- 講好了一部分,但沒講到的項目臨時冒出來
處理方式和回娘家那一篇一樣:出發前夫妻兩個人先談定,再由其中一人對娘家說明。不要讓太太一個人夾在中間兩邊傳話。
四、住哪裡,比想像中重要
如果家裡空間足夠、長輩也住在一起,要先問過長輩的意見——這是兩個家庭的事,不是只有小夫妻的事。
如果空間不夠,在附近安排住宿不是不孝,反而常常讓雙方都比較自在。尤其是語言不通的情況下,二十四小時相處的壓力比想像中大。
長輩同住家庭的相處安排,長輩同住:三代家庭的實際安排那一篇的原則在這裡也適用。
五、語言:不要讓太太一個人翻譯
這是整趟最累人的部分。
她同時是女兒、是媳婦、是唯一能溝通的人。整天翻譯下來,到了晚上通常已經沒有力氣處理任何事,而雙方還會覺得「她好像沒有幫我說清楚」。
可行的做法:重要的話題事先講好(誰說、怎麼說),日常的對話就讓它慢一點、用手機翻譯也沒關係。翻譯的界線這件事,越南新娘與台灣家庭之間的「翻譯」:誰在翻、界線在哪、怎麼確認雙方真的聽懂了講得比較完整。
六、行程不要排滿
常見的好意是把台灣的景點排好排滿。但長輩的體力、氣候差異、飲食不習慣會累積,到第三天通常就撐不住了。
多數家庭回頭看都會說同一句話:少一點、慢一點比較好。娘家真正想看的不是景點,是女兒生活的地方、相處的人、以及她看起來好不好。
安排一兩次在家裡吃飯,比跑五個景點有用。
七、這趟之後,溝通會變順
這是最被低估的價值。
見過面之後,娘家對「台灣」就不再是抽象的想像——他們知道女兒住在什麼樣的房子、旁邊是什麼環境、婆家的人長什麼樣子。之後電話裡的擔心會少很多。
娘家平常在擔心什麼,越南新娘來台之後,哪些事找協會、哪些事只能找政府裡提過一部分;而這些擔心多半來自資訊不流通,不是來自懷疑。
小結
- 簽證看的是申請人會不會回去,不是邀請方有多可靠;沒有人能保證通過
- 文件三處要一致:申請資料、邀請文件、當地證件的姓名
- 誰出錢先講定,不要讓太太夾在中間
- 行程少一點,在家吃飯比跑景點有用
簽證的要件請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我國駐外館處的最新公告為準。有不確定的地方,關於「越南新娘」諮詢,六個最常被問到的問題與本會的說明可以先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