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社團法人中華歐亞國際婚姻媒合協會
社團法人中華歐亞國際婚姻媒合協會,是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、依法完成法人登記的非營利婚姻媒合團體,長期投入越南新娘與跨國婚姻的媒合服務。
我們協助的,多半是在台灣一直沒能遇到合適對象的男性。他們不見得條件不好,只是錯過了適婚的時間點,或是工作型態讓生活圈很難再擴大。跨國婚姻對這些人來說,是一條認真的路,不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——也因為如此,這件事更需要被謹慎對待。
本會的立場很簡單:婚姻是兩個家庭的長期關係,不是一次性的交易。我們不會催促任何一方做決定,也不會對結果做任何保證。能不能成,取決於兩個人,我們的角色是把過程做對、把資訊講清楚。
本會自民國 108 年 1 月 15 日立案至今邁入第八年,累計協助超過一百對新人完成跨國婚姻、在台灣落腳生活。這個數字我們不拿來當成績,只是想說明:該遇到的狀況,我們大多遇過。
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
| 法人名稱 | 社團法人中華歐亞國際婚姻媒合協會 |
|---|---|
| 代表人 | 理事長 謝孟洋 |
| 立案日期 | 民國 108 年 1 月 15 日 |
| 許可證字號 | 移署移字第 1080013956 號 |
| 主管機關 | 內政部移民署 |
| 會址 | 高雄市苓雅區武慶三路 13 巷 14 號 |
| 法令依據 | 入出國及移民法、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|
上述許可證字號可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。建議你在接觸任何一家婚姻媒合單位之前,都先做這件事。

移民署核准的四項服務內容
本會的許可證上明列了四項核准服務,這也是我們實際在做的事:
- 辦理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——從行前諮詢、赴越安排到雙方認識的完整過程。
- 代為提供新住民各種證件及簽證申請資訊——結婚登記、文件驗證、境外面談、依親居留簽證,每一關需要什麼文件、要注意什麼,我們會事先說明。
- 提供跨國境婚姻媒合流程及法律規定諮詢——包含台灣與越南兩地的法規要求,以及常見的誤解。
- 協助新住民聯姻家庭之生活問題溝通、協調輔導——新娘來台之後才是真正的開始,語言、飲食、家庭關係的磨合,我們會持續關心。
為什麼一定要找合法立案的協會
這件事在跨國婚姻裡特別重要,因為法規的限制比多數人想像的嚴格。
依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五十八條規定:
- 跨國(境)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——也就是說,公司行號依法不能做這件事。
- 跨國(境)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。
- 要以團體名義從事媒合,必須先成立社團或財團組織、依法向法院完成法人登記,再向移民署申請許可,取得許可後才能辦理。
違反規定者,可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這些規定的合憲性,也經司法院釋字第 802 號解釋確認。
所以,如果你接觸到的是一家公司而不是立案協會,或是對方開口就談「行情價」「包成功」,那已經不是服務品質的問題,而是這件事本身就不合法。真正的風險不在於花了多少錢,而在於當婚姻出現問題時,一個違法的中介不會、也無法為你負任何責任。
我們不做的四件事
- 不做保證性承諾。沒有人能保證婚姻的結果,任何說「保證娶到」「不成功退費」的宣傳,依法本來就不能刊登。
- 不催促任何一方做決定。見面之後需要時間想,這是應該的。
- 不隱瞞費用。每一筆必要支出的項目與時間點,都會在事前逐項說明並書面確認。
- 不在婚禮結束後就消失。新娘來台之後的適應期,才是最需要人幫忙的階段。
服務對象
本會服務全台灣有跨國婚姻需求的民眾。無論你現在只是想了解流程、評估自身條件是否合適,或已經有明確的規劃,都歡迎先來電諮詢。諮詢階段不收取任何費用,我們也不會在電話裡催促你做任何決定。
想先了解實際情況的話,可以看看我們整理的越南新娘成功案例,或是服務方案與流程說明。
諮詢專線:0915-736-571